一位外省农民在南京因为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后,悄然离开、不知去向。法援律师为其协商成功后,因为本人不能及时到场,协商结果面临泡汤。法援律师想方设法,终于在最短时间内找到他,使其拿到了12000元补偿款。
尹先生四年前来到南京一家公司打工,因为加班费等争议向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。尹先生提供了部分证据材料,但与其诉讼要求之间差距很大,而且当时还在岗,援助律师常开余因此决定与公司协商解决。常律师了解到,公司曾有协商打算、现在已经放弃,因此感到有基础,便反复与公司联系、沟通。经过几个月的努力,公司不仅同意协商,而且相关补偿也从4千元上升到6、7千元,最后确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、公司一次性补偿尹先生12000元。
在等待老总批准、财务领款期间,尹先生与同事说到此事,导致老总推翻了这一协商结果。因为他担心,若其他职工都来效仿,公司将瘫痪。常律师理解老总的苦衷,只得放弃协商、通过法律途径为尹先生处理权益纠纷。
谁知,尹先生办完仲裁申请后就离开公司、不知去向,导致开庭通知下达后找不到他。庭审中,常律师讲述了上述协商情况,力促庭审前调解。在仲裁庭的帮助下,公司到庭人员与常律师签订了调解协议,由公司一次性补偿尹先生12000元、双方纠纷了结。
但是,这只是一份效力有待追认的协议,让尹先生立即到公司领取补偿款、形成定局是最好的办法。但是,尽管常律师找到他的同事、原住处,还是没有人能提供他的线索。尹先生户籍地在四川山区,如果寄信通知,不知何时能到达并反馈,更不知能否通知到本人。再耽搁一些时间,协议将化为废纸。
援助律师忽然想到了网络,便试着将尹先生户籍地全称输入网页搜索栏,网上出现了其所在县的部门网页,再在该网页上查找,又搜到了全县村务公开相关文件,打开文件,竟然发现了与尹先生同村人的联系方式。援助律师立即拨打该人电话,对方以为是诈骗电话,几次欲挂断。
援助律师赶紧报出尹先生姓名,请对方耐心听完,只求他传个话,让尹先生回电话,对方明白了。当天傍晚,援助律师接到了尹先生的电话,原来,尹先生已经不指望、回家种田了。第三天,尹先生就到公司领取了12000元,高高兴兴地回老家去了。